《拉萨市建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在前期开展土地测量工作中发现,区国资委所属17个自建小区中有6个小区存在超出用地红线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绿地等问题。近日,由局党组成员、分管确权登记科副局长傅介平同志带领确权登记科及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土地测量人员对区国资委系统所属存在问题的自建小区再次进行了实地踏勘。
现场踏勘结束后,傅介平局长结合实地踏勘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土地测量工作人员再次6个自建小区超出用地红线范围面积,占用规划道路、绿地面积进行核实,以达到准确无误;二是要求确权登记科针对自建小区住户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核实。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及时与用地单位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土地测量人员沟通对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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