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土地利用及城市建设管理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历史遗留问题日渐突出,私搭乱建、抢搭强建等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两违”发现不及时、处置措施方式单一,处置效果不明显、无法实现综合执法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体制机制不顺、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两违”查处的效率。这此问题的存在,扰乱了自然资源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拉萨市土地非法买卖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精神,我局及时起草了《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拉萨市关于处置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依据、职责分工、巡查、认定、处置、考核、法律责任、追责等内容,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对属地“两违”查处工作的主体责任。《办法》和《实施方案》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合法合规性审查和修改,目前已报自治区党委待审查,姜杰常委将按照吴英杰书记的指示精神召开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努力在预防“两违”上下功夫,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降低事后查处的难度和成本,推进自然资源秩序进一步好转。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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