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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拉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发布时间:2023-06-22 14:48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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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军主持召开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审议意见,以及分组审议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会议认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规划》编制过程科学严谨,编制成果基础扎实、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编制成果符合我市实际,基本可行,是有效指导拉萨今后一段时期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空间蓝图。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牢规划编制正确方向。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聚焦“四件大事”锚定“四个创建”、全面实施“强中心”战略和“七大行动”,统筹推进“三个百廊”建设,以高质量做好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整体谋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未来的关系、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要综合考虑人口、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农业发展、城乡格局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我市《总体规划》全面有效实施,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逐级落实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要加强对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的运用,做到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


    会议要求,拉萨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拉萨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法定程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将批准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责任编辑: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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