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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拉萨市贯彻落实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4-01 10:02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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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形成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示精神,落实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指导拉萨市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乡村地区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战略成果,服务支撑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拉萨市第二批“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以及对我市已编制完成的42个试点村庄规划的审查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拉萨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包括在过渡期内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和满足村、乡(镇)发展诉求,根据乡村振兴村庄分类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村庄发展目标、用地优化布局方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居民点规划设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规划和公用设施布局、近期实施计划等规划内容,并合理确定规划编制重点和内容深度。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体现规划实用性。规划成果逐步纳入到拉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中。

《实施细则》确立了: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多规合一”,乡村振兴;分类规划,注重实用;塑造特色,彰显魅力;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开门编制,尊重民意的村庄规划编制原则,并对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现状调查、规划内容、成果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目前,《实施细则》已形成阶段性成果,正在按程序开展专家审查论证,预计今年上半年印发执行。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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