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以《西藏自治区村庄规划技术导则(试行)》为指引,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编制的村庄规划更具操作性,符合本地实际,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在探索总结前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研究起草《拉萨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村庄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指导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022年6月20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了《实施细则》,西藏大学、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和各县(区)、柳梧新区、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应邀参会。
会议重点明确,一是理顺《实施细则》与《西藏自治区村庄规划技术导则(试行)》的关系,明确哪些板块内容要更加细化,并提出参考标准,确保更具有操作性。二是明确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并着重标注。三是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内容,特别是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应明确底线。四是村庄建设用地规模需结合上位空间规划、乡村振兴等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增长规模。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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