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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18 18:16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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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起草全市自然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 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 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城市设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全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 对地方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和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审批后项目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 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 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 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5、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7、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18、承担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 强化统筹设计,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 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一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二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政工人事科。下属事业单位6个包括: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勘中心、规划展览馆、信息中心、城市规划设计院。

第二部分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47872.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918.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918.1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8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9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5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4787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4.55万元,占12.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1918.11万元,占87.56%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年支出预算478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73万元,6.47占%;项目支出44772.92万元,占93.53%。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872.6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95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入41918.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918.1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8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9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5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54.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199.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2万元,占4.93%、卫生健康支出167.28万元,占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83.46万元,占88.73%、住房保障支出206.94万元,占3.4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5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2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2.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49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1.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9.79万元、机关服务(项)243.27万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1711.12万元、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587.05万元、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69.89万元、其他自然资源管理支出(项)100.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6.94万元。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5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9.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8.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185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5.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4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72万元、住房公积金206.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独生子女费、编外长聘人员工资)28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1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12.00万元、电费23.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9.0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3万元、工会经费31.87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减少0.01%。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1918.1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33497.53万元,增加8420.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比2023年增加19173.5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17万元,增加率5.2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项目25个,总资金4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6.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51.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度,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辆2辆、应急保障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1辆、其他用车辆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开展日常公务事项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6个,资金44772.9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00万元,地方资金44772.93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末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土地资源: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三、土地管理: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财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三、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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