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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单位)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05 18:24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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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  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自然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城市设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全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地方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和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审批后项目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5、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7、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18、承担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涵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收支。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232.48万元,比上年增加4700.01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用、拉萨建成区违法用地无人机智能巡查项目、规划展览馆二楼亮点展区LED屏、规划展览馆大厅“蓝天白云”项目;支出预算32232.48万元,比上年增加4700.01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一次休假探亲费用、拉萨建成区违法用地无人机智能巡查项目、规划展览馆二楼亮点展区LED屏、规划展览馆大厅“蓝天白云”项目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5.8万元,比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5.52万元,比上年减少5.24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食堂补助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235.52万元,预算分别为:办公费15.6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工会经费3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8万元(食堂补助86.27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7162.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891.02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5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133.54平方米,车辆13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辆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开展日常公务事项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6个,资金28894.6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无重点项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25年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扶。

2、2025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用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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