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局委托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开展拉萨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市级汇总平衡工作,经过前期资料收集与整理,目前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正处于成果审查与平衡阶段。
近期,我局向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下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市级汇总平衡意见》(以下“意见”),要求负责承担各县(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编制工作的技术单位按照意见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区间对已形成的初步成果进行对照,若超出区间范围则尽快修改,不能修改则以书面形式反馈,确保各县(区)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一致性,保证成果符合市级审查和平衡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要求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各县(区)修改后的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完善。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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