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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专报——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  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2-03-09 11:17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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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妥善处理拉萨市建成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78个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前,拉萨市建成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利用原有存量土地解决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在拉萨市建成区范围内形成了部分自建小区。其中,多数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存在土地权属来源多样和土地、规划、项目验收材料缺失等问题,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不能进行转移和抵押

此类历史遗留问题涉及78个小区11000余户情况不一、成因复杂,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此,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不避难、义不逃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为40个自建小区、5000余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主要做法

出台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一是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通过收集资料、调查问访等方式,认真研究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及相关政策,借鉴内地省市有关做法,邀请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有关专家现场指导,制定出台《拉萨市建成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处理范围、申请主体、具体措施等要求。期间,组织召开座谈会3次专家论证会2次协调会4次,修改完善意见20余条。二是注重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深入日喀则退休基地、天海集团小区、第四建筑公司退休基地等多个小区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解读,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摸底调查,做到有据可查。一是基础资料搜集。通过电话沟通、函件往来、现场对接等方式向区、市两级住建、国资部门、城关区人民政府搜集基础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现场核实调研。会同第三方测量单位、评估公司及地单位对所辖自建小区产权办理、项目建设、小区用地性质等情况一一进行了深入细致调查,对一些基础资料不齐、住户信息不详的,重新登记造册、拍照佐证,并结合《拉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用地规划性质进行核查,做到了数出有据三是梳理总结归纳。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共总结问题8类,建立登记台账4本。针对存在问题,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实地走访,认真研究提出可行性措施,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深入研究,做到合法合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分类解决”原则用历史的眼光认真分析,现行政策分类施策,按照一事一议,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78个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因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不明确、用地规划性质不符、缺少项目验收手续等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小区住户分割登记。对此,我局深入研究,参照《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提出了“以基准地价测算土地出让金”、“以拉萨市总体规划颁布实施的时间前后,建设项目为依据,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的处理意见,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四)加强协调,做到攻坚合力。加强部门协作是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申请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集中开展土地测量、评估工作。同时作为牵头部门,主动与住建、消防等部门就缺失房屋质量安全、消防验收意见等不动产登记要件内容,如何登记的事项进行对接。期间,共向相关部门函询10余份。

(五)及时办理,做到群众满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住户群众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及时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为用地单位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让部门内部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用地单位及住户群众的一致好评。2021年以来,先后收到西藏天海集团、日喀则退休基地、天路集团公司等用地单位及个人送来9面锦旗、1封感谢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区市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一、结合《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精神,持续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各类不动产“登记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二、加快推进我市建成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小区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度针对《处理意见》未能解决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率达90%以上。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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