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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康缘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的专报

发布时间:2024-09-30 11:11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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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无过错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化解信访隐患,避免发生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有效康缘小区业主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我局多次协调拉萨市住建局,梳理基本情况、研究相关政策,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土地领导小组2024年第10次会议研究同意,由我局与税务部门向建设单位全额收缴土地增容费后,为该小区80户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康缘小区位于娘热北路以东、慈松塘路以北,用地面积为4882平方米。2016年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31宗划拨国有土地转出让相关事宜的批复》(拉政函〔2016216号)精神,原拉萨市国土资源局与拉萨市住建局(原水泥制品厂)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容积率为不高于1.22017年原拉萨市城乡规划局为该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2023531日,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精神,我局向市住建局出具了《康缘小区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意见》,康缘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94.67平方米(均为地上),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不大于1.2,现状实测容积率为1.49,超合同容积率0.29,经核实《拉萨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版),该宗地容积率为1.5康缘小区建设未突破现行控规指标要求,需向建设单位追缴土地增容费后,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经认真分析,我局认为该小区符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藏自然资〔202219号)及《拉萨市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拉委办发〔202430号)“妥善化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适用范围。结合市住建局提供的佐证资料及出具的文件《拉萨市住建局关于核定康缘小区增容费的函》,一是根据《拉萨市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拉萨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拉萨市水泥制品厂)项目立项的批复》(拉发改综合〔2011673号),明确康缘小区为属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11720日。二是该项目已经补办消防验收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前置材料,并按照不动产证申报办理条件,由房产管理局出具了《拉萨市房屋楼盘表确认告知书》及《拉萨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综合业主告知单(转让类)》文件。

202384日,我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以公开摇号方式选取并委托重庆同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宗土地增容事宜进行评估,一是该项目土地增容费用的估价期日确定为2011720日。二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规定,本次估价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剩余法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为用地单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78.9949万元。

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土地领导小组2024年第10次会议研究同意,由我局与税务部门全额收缴土地增容费78.9949万元后,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该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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