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和清理。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局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业务工作督查督办。依法组织查处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案件,指导监督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规划许可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开展依法行政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形式分析研判。
联系人:浦坚钢 联系电话:13638984685 座机:0891-6814177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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