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拟订基础测绘、不动产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建立和维护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负责建立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和保护工作制度。负责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审查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图,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依法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工作。
联系人:应虹 联系电话:15889018101 座机:0891-6819003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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