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定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发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负责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承担非金属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出具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意见。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协调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监测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联系人:任玉花 联系电话:18689106003 座机:0891-6820644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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