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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之势助力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3-12-18 18:55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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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紧跟时代步伐、紧扣发展实际、紧贴群众期盼,在2020年10月将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事项全部下放至各属地县(区)、功能园区行使为开展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遏制新增违法行为、逐步消化存量违法行为,经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查通过后,于2021年3月31日印发《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暂行办法》)。在市“两违”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县(区)、功能园区积极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对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分类精准施策、分时段、分步骤逐步解决,通过两年多的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新增违法行为的发生。自2021年3月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完成整改706宗,其中拆除579宗,拆除建筑面积80.9平方米收回土地2621.39亩收缴罚金3934.53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两违”体制机制的有序运行,离不开属地党委政府的主动担责负责,离不开顺应国家改革大潮及时下放的政府部门行政职权。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以来,市“两违”办及时将“两违”专项整治与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进行融合,实现两大行动的相互促进,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11月14日,市委召开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动员会,明确了“四态合一”“七管齐下”“八大行动”的工作任务,压实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为全市“两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安上了助推器,在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和“第五立面”整治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中,属地政府主动担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两违”专项整治的体制机制优势,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全市“第五立面”及其他违法建设行为共拆除7宗,拆除建筑面积765㎡,拆除围墙51米,城市风貌指导次数22次;“两违”整治21宗,其中城关区4宗,整治面积57843.44㎡,达孜区17宗,整治面积3009.5㎡。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投身于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中,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县(区)、功能园区持续发挥辖区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责任,落实好县(区、功能园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巡查责任进一步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两违”专项整治的体制机制优势,紧盯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发现和反馈的问题,逐步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努力将“两违”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助力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巩固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成果,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的现代化新拉萨夯实城乡环境基础。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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