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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启动拉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5-12 10:05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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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自然资发〔2024〕127号),决定在清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资产清查工作在全国范围高效、有序开展。2024年9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藏自然资发〔2024〕64号),明确在2025年2026年两年时间内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2025年4月15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2025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调查范围、任务分工、时间要求、工作要求。

一、开展工作的必须性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在经历了一批试点探索阶段、二批试点优化阶段后,目前已经进入深化阶段,资产清查技术流程和方法基本成熟,并形成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预算标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通则(征求意见稿)》等多项指导性成果和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可有效支撑全市开展清查工作。

一是资产清查是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重要途径。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将为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有助于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和所有者职责。

二是资产清查是提高自然资源治理水平的前提。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也是建立现代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自然资源监督管理效能、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

三是资产清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量、质量、分布、收益、经济价值及使用权状况等基础信息,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优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

二、主要工作内容、预期效果

(一)主要工作内容

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点,2025年6月底前,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和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各资源专题数据,开展拉萨市本级管理的矿产资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形成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

2025年12月底前,根据现有地籍调查、确权登记成果,持续开展市本级全民所有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矿产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使用权清查,基本理清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生成使用权图层。

2026年6月底前,将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使用权状况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更新时点资产清查成果核查质检、汇交工作。

(二)预期工作成果

对项目形成的市本级全民所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数据集、汇总表、图件和报告成果等进行整理,经县级自检、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国家级核查后发起竣工验收。

三、工作开展进展

一是结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市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标准、时间节点、技术要求等。

二是通过厅下发的工作资料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已收集完成农用地资源资产、建设用地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等资料,为查清实物量、理清使用权状况奠定基础。

三是谋划市级技术培训,预计5月初完成技术培训,并严格要求县区周报制,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指导。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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