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数据开放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8 10:16
来源: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   决算

20200928

第一部分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国土本级机关,无下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是贯彻执行拉萨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拉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规性文件;制定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请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报请自治区、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市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市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拉萨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拉萨市级公益性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科、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地籍管理科)、矿产管理科、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科、法规监督宣传科、地价评估事务所、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执法监察支队、地质勘测中心。

第二部分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年初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 313.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5.89万元,上年2372.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75.81万元,上年支出242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4%2019年度年末结转资金为    393.11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55.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3万元,占总收入7.75%;卫生健康支出110.36万元,占总收入4.68%;行政运行1443.4万元,占总收入61.27%;机关服务167.34万元,占总收入7.1%;土地资源调查20万元,占总收入0.85%;自然资源调查70.41万元,占总收入2.99%;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227.14万元,占总收入9.6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88万元,占总收入0.97%;住房保障支出111.73万元,占总收入0.47%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75.8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3万元,占支出8.02%;卫生健康支出110.36万元,占支出4.84%;行政运行和机关服务支出1503.43万元,占支出66.06%;项目支出367.65万元,占支出16.15%;住房保障支出111.73万元,占支出5%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2275.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643.90万元,占总支出72.23%;商品和服务支出582.27万元,占总支出25.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4万元,占总支出2.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43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7.1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10.36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71.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9.86万元、机关服务53.57万元、土地资源调查20万元、自然资源调查28.16万元,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30.5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47.59 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1.40万元 。

4、住房保障支出111.73万元。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三公”及相关           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32.8

42.03

1.因公出国(境)费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2.公务接待费

2

0.38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3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32

3.公务用车经费

30.8

41.6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8

41.6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1

1. “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详细说明。

我局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4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65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5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区自然资源厅给我局赠送一辆专用通讯车,办理相关手续后产生附加税4.36万元和车辆保险1.76万元二是我局土地、矿产等业务工作量加大下乡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减少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万元。

2.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6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包含驻村工作队油料及维修费),公务车辆保有量为11辆,与上年对比增加6.25%,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两家单位合并职能和业务量增加,下乡、调查次数较多;二是包含驻村工作队油料费及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国内接待批次3个、人数有32人,与上年对比减少44.1%,原因是我局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及次数。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2019年未发生,与上年相同。

   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

(一)2019年拉萨市国土资源局(无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08.1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基本支出190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3.90万元,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264.26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萨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资金2031.27万元,其中已支出576.56万元,结转1454.7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国有资产总值为8991.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66.02万元、固定资产754.27万元、无形资产71万元。

1、流动资产8166.0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681.37万元 、财政应返还额度6483.42万元、其他应收款1.22万元。

2、固定资产754.27万元。

3、无形资产71万元,拉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用房及干部职工周转房占地价款。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规范、实施预算绩效工作。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20,我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2020,我局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20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局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根据《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拉财预指字〔20197号)文件,下达我市第一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分别是拉萨市白定片区蔡公堂乡318国道以南、308团以东、白定小学以西577亩拟储备用地5000万元;拉萨市北城片区夺底乡北环线以北3454亩拟储备用地5000万元;拉萨市纳金片区纳金乡嘎巴村4933亩土地拟储备用地4000万元;当巴飞地(北邻团结村、东嘎东路以东)约300亩土地1000万元;拉萨市羊达乡、乃琼片区300亩储备用地15000万元。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我局无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我局2019年年初政府性基金结转 29,352.9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 76,195.4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 99,457.99 万元,2019年年末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为 6,090.3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