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市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链条、各环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全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关键领域开展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实现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良好格局。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依法治思想根基
为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局党组把法治学习作为加强班子自身能力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组会议会前学法14次,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7次。通过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开展集中培训,把法治学习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在积极学习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各类文件和规章的基础上,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活动9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30余次,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了综合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压实第一责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
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严守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
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责任,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重大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等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审议或出台实施,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决策科学、程序正当。2025年截至目前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48件、《法律意见书》72件、规范性文件4件,行政处罚决定52件,其他审查事项5件。
(四)聚焦规范透明,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法信息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结果在决定作出后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共公开18条行政处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二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 全面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环节留痕可溯、管理有据,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按照区、市两级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对涉企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在单位官网上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同时对立案查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权力监督,促进透明,运行
坚决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工作。2025年,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结果均获得代表、委员的认可与好评。尊重并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年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
(六)多措并举,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为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保障执法工作有序、正常开展,避免推诿扯皮、职权不分现象发生,确保基层执法工作快捷高效,继续委托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县级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权(2025年7月5日-2028年7月4日),提升各功能园区依法管理水平。
为规范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构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拉萨市自然资源巡查抽查工作制度》,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有效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全面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
(七)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执法监管合力
聚焦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印发《关于构建拉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建立信息联通、线索联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对涉嫌犯罪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强执法威慑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自然资源执法中遇到的跨部门、跨区域难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八)夯实人才基础,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全链条规范案件线索处理、调查取证、审查决定、行政决定审查、送达执行等,近年来,执法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执法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同时,不断优化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干部职工专业优势,将系统内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业务骨干优先调整至执法监察一线,配优配强一线执法队伍,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和能力。
(九)推进智慧赋能,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为完善“人防+技防”的自然资源执法体系,2024年底我单位争取资金279万元用以建设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执法平台20种探头模型的建设和训练,依照三区三线、城市总体规划等数据优化探头识别逻辑,实现二维数据投影到三维探头可视化界面技术,从而赋予探头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场景的违法目标识别和自动化巡查逻辑;同时以堆龙德庆区无人机高清影像为试点数据,开发训练卫片图斑对比分析识别功能,根据两个时期的影像数据,做到对房屋、道路等图层的变化区域做出提取分析。运用卫星影像、无人机巡查等多种监测方式,结合智能识别技术,实现违法建设实时动态监测,形成“天上看、空中探、地上巡、网上管”一体化监管态势,推动自然资源执法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主导”转型,为守住耕地红线、维护生态安全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十)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各环节和行政执法全过程。为保障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年初围绕宣传内容制定了一批宣传手册及宣传用品,并结合“6·25”全国土地日、质量宣传月、平安西藏、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宣传小礼品260余份。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解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管理相对人、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普法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增强保护自然资源、依法依规用地的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亮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厘清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事前收集民意、事中进行意见征求、事后开展公示等程序,突出政府组织、部门协调、专家引领、公众参与,形成多方参与机制。二是突出公众全过程参与。立足实际分析梳理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通过媒体、官方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问卷调查。成立编制工作专班随时收集意见诉求,集中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多轮研究论证方案,通过官方平台和拉萨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及时对外开展为期30日的公示工作。
三是注重专家咨询论证。基于编制改革要求,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主管部门专家领导分阶段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会和专家评审会,理清编制思路、明确编制技术路线、稳定编制成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组织监管不到位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监管机制不够顺畅,发现时许多违法建筑都成“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违法行为发生前期巡查、制止、报告职责履行不到位。
队伍法治化能力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规和执法监督科10名工作人员(3名干部、2名事业编、3名工人、2名公益性岗位)中仅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二是队伍建设需加强,执法监管工作量大、案件复杂,执法周期长,需要大量人员投入,目前我局编制有限,对执法监督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普法覆盖面有限
普法向基层下沉不足,普法进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学校落实次数有限,普法方式不够丰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法治根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加强三级巡查。通过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巡查机制,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巡查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辨识度和敏锐性。同时,完善巡查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反应迅速的巡查监管新格局,坚决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完善决策体系。持续落实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资产处置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四是下沉普法工作。拓展普法面,增加普法进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学校的,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使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力量投入,充实法治力量,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养;配优配强执法队伍,合理调配内部资源,确保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回顾一年,在合法性审查、协同联动、规范行政执法、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建设仍存在基层执法能力不均衡、数字化监管应用不充分等短板。下一步,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放管服” 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思维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资源安全、服务发展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