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拉城国用(土登)字第993号)保管不善,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将以上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2024年4月9日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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