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5月 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拉萨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卢元凯 0891—665557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土地使用面积 |
1 |
西藏自治区公房管理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慈松堂中路以北 |
13333平方米 |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2024年4月9日
责任编辑:赤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