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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7-25 16:39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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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新保管不善,将藏(2016)拉萨市不动产权第000063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有新

2024年725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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