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办事群众及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门通知要求,2025年12月26日21时起,不动产登记费非税收入统一支付渠道(微信、支付宝)将暂停服务。届时,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且暂不支持开具非税收入类票据。因此,自2025年12月26日21时起,暂停涉及不动产登记费缴纳的发证业务(变更登记、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等不涉及缴费的发证业务,正常受理办理)。预计恢复时间为2026年1月4日。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企业和群众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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