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宗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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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地块位置 |
地块位置 |
面积(㎡) |
土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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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
金珠西路以南、当巴西路以东 |
20112 |
出让 |
公共设施用地 |
满一年以上 |
自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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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拉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滨河北路以北、当巴路以西 |
7713 |
划拨 |
行政办公用地 |
满一年以上 |
自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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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公开时间自公开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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