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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米玛次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3-23 10:34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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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玛次仁保管不善,将权证号拉萨市(2023)不动产权第 003543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米玛次仁

2026320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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