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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7:52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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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605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拉萨市三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116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91-665557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单增格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拉萨市北京西路170号

房权证监证0000285号、拉城国用(土登)第0527-26-19号

仁增白姆

登记机构: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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