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605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拉萨市三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116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91-6655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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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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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增格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拉萨市北京西路170号 |
房权证监证0000285号、拉城国用(土登)第0527-26-19号 |
仁增白姆 |
登记机构: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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