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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相关数据统计

发布时间:2020-01-14 14:48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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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土地计划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000亩,较上一年度同比增加15%。围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精准发力,积极协调峻巴村峻巴特大桥、G561线当雄县宁中乡至林周县公路改造、达孜区达玛岗水库、109国道改扩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落实“占优补优”政策。

二是努力完成土地基金任务。1.划拨土地情况。截至目前,拉萨市本级范围内土地划拨2宗,总面积293.97亩,划拨总价款12274.433万元;2.出让土地情况。协议出让6宗,土地划拨转出让1宗,出让金补缴2宗,用地性质变更1宗,容积率调整2宗,涉及面积368.861亩,收取出让金14767.2472万元。3.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截止10月23日,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成交8宗土地,面积430.3亩(286866平方米),成交价款为11.15亿元;11月份预计成交3宗,面积193亩(128666.67平方米),预计成交价款5.32亿元。4.城镇居民居住用地办理土地出让、增拨类土地出让情况,(出让类1267宗、增拨类482宗),土地出让金收取3196.2285万元。共完成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49亿元。

三是依法开展自然资源审批。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报件32171件,其中规划审批类报件2316件;用地预审、划拨转出让类261件;私人出让、增拨类报件1749件;不动产登记各类报件27845件。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1本,用地规划许可证117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83本;建设用地初预审22份,勘测定界审查报告19份,下发规划设计条件1196份;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20817本、登记证明6357本,出具了8739份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办理抵押融资金额24.83亿元。

四是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1.按照全市“放管服”关于“申报材料压缩50%,承诺办理时限压缩30%,力求达到50%”的相关要求,已于2018年开始执行,同时在最新的流程图中也将按此要求进行落实。2.提前完成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提前谋划,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重塑办理流程,目前已经将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提前完成了工作要求。

五是切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目前不动产登记可以通过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进行外网申请,利用互联网+技术,实行后台网上审批,审批通过后短信告知,群众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带资料到登记部门直接缴费、领证,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和只让群众跑一次的最终目标。2.已建成的拉萨市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拉萨市规划信息化系统均在正常运行中,为更有效地进行应用系统之间的集成,消除系统间的冗余、信息孤岛等现象,促进系统间的数据融合,功能互补,信息化平台预留了多个接口,如与市便民服务中心及监管引用接口、与自治区的规划管理网对接接口等,最终实现与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

六是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1.积极推进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初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工作,完成人大附中拉萨学校、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第二初级中学等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工作。2.完成西藏自治区中心医院、西藏藏医药大学等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建设用地报批件的上报工作;3.推进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对接全市军地有关重点项目置换土地选址、自治区监狱整体搬迁、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搬迁等选址推进工作。4.在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同时维护了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积极给市政府建言献策,统筹考虑了失地农民群众就业安置用地,为城关区仁钦蔡村等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就业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有效保障失地农牧民群众的长久生计问题。5.妥善解决自治区国盛公司64宗土地还原问题、那曲地区江源牧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划拨转出让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七是完善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拉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城乡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全面强化规划建设管理能力,促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拉规委会议2次、市委专题会4次、建筑风貌专业委员会4次、土地领导小组会议7次,组织召开79次专家评审会(专家论证会),对三大民生项目、拉萨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等200余个规划、项目方案进行审查。

八是积极处理拉萨市建成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初步摸排的71个小区存在问题,我局研究拟定了《关于拉萨市建成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待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

九是积极主动做好公共服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受理查询土地登记120余次、解除抵押登记100余宗、各类答复意见120余份。

二、聚焦长效管理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1.研究制定了《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办法》,起草拟定了《拉萨市关于处置土地非法买卖和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初稿)和《拉萨市关于处置土地非法买卖和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待市土地非法买卖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2.发布《拉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范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法规体系。3.《拉萨市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研究报告》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发布实施。

二是打好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基础。1.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完成了8县(区)“三调”市级预检验收工作,形成了验收报告和市级预检异议图斑,并将市级预检认定的858个异议图斑上报至自治区“三调”办。2.2019年9月将拉萨市建成区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成果移交至拉萨市档案馆。3.结合全市基础性测绘数据不足的实际,拟开展拉萨中心城区303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和市域范围内建成区及重要交通廊道区域1:10000地形图测绘工作,为开展各项规划工作绘好一张“底图”。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收尾工作。我市(除试点县曲水县外)开展了全市3个区4个县2个功能园区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全市50个乡(镇)、205个行政村,总面积为984.2431平方公里,并顺利完成市级、区级的检查验收工作。结合验收中反馈的“拉萨市存在集体土地确权面积超出'二调'集体土地面积问题”事宜,及时督促各县(区)开展了全面统计、分析及举证工作。下一步需将调查成果报拉萨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后,上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厅级统一下发意见加快发证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拉萨市矿业权延续等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拉萨市矿业权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全市矿政管理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出具金属矿延续意见3份,砂、石、粘土类非金属矿权审核延续意见1份。

五是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2019年8月,启动拉萨市矿山地质环境巡检及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依托第三方专技力量对各县(区)汛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进行了排查,排查隐患点共计183处;2019年拉萨市相关县(区)发生小型泥石流灾害共计5起,无人员伤亡且已及时处置;赴各县(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7次,出具应急调查报告7份。

六是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两会期间,涉及自然资源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各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七是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对信访积案、信访苗头和历史遗留问题等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各类信访苗头,合理解决上访问题。全年共受理市信访局、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和市纪委转办信访件20件,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报件287件,目前99.67%已办结,其余事项正在加紧办理中。

八是发挥规划展览馆“城市名片”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规划展览馆展示城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窗口作用,切实做好规划馆内容和讲解系统提升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待党政团体及社会团体70余批次、5000余人,接待市民参观近千人,参观总人数共计6500余人次。配合区、市广播电视台以“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改革开放70周年,看西藏变化”等系列节目的采访、录制工作。

三、聚焦生态保护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1.制定出台了《拉萨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拉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办法》《拉萨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等规章制度。2.《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指标为72.5520万亩,2018年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市耕地保有量为83.02万亩,按要求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及时启动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达到61.67万亩规划指标保护要求。3.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拉萨河流域综合保护修复包括上游水源涵养、中下游环境综合整治、周边生态保护与修复3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涉及供水工程、生态监测、水系治理、造林绿化、矿山修复等14项重点建设项目,分三年实施,截止2019年9月30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投资额为10.581亿元,完成总计划投资的21.53%。

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拉萨市相关县(区)共计47处采石采砂点(含2处金属)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恢复治理,目前均已编制完成《恢复治理方案》,城关区夺底铁矿山及娘热乡铁矿山均已编制《恢复治理方案》,计划于2020年开展相关恢复治理工作。林周县自然保护区内四家矿山、墨竹工卡县三大矿山正在持续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涉及原规划局主办案件8件,协办案件33件,主办案件已办结5件,长期整改3件(矿业小区项目、东尊名城项目和中干渠项目),目前正有序推进。协办案件已全部办结。自治区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涉及原规划局3个共性问题、1个个性问题“全市城乡规划不完善”,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涉及原国土局3大项12个子项。目前,所有整改事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其中6个子项已完成整改,并已完成销号;剩余6个子项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五是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工作。1.结合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对《拉萨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实施细则》和《拉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政策建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2.摸清生态岗位底数,督促各县(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兑现情况、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3.落实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进2018年获批挂钩7个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工后,可结余挂钩周转指标400亩,跨省域交易可争取资金1.2亿,70%调剂资金已下达。2019年申报挂钩项目30个,结余指标2542.07亩,8月22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了自治区级评审,下一步将抽查部分图斑实地核查。

四、聚焦执法监管

一是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根据2017年原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我市按要求已完成90%的整改任务,还有10%左右的整改任务未完成,我市后续整改问题共有4类9个。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2019年4月市政府研究印发了《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工商资本违法租地建厂等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19〕32号),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项、基本完成2项,工商资本违法租地建厂乱占耕地问题和空港新区精准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正在顺利推进,滨河公园二期和拉萨河城区段3号闸滨河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正在加快推进。

二是有序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彻底排查,坚决整治、加快整改”的工作思路,依法核查了堆龙德庆区乃琼岗德林蔬菜种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4个存在“大棚房”问题的项目。对用于非农建设的22.07亩农业设施用地进行了依法拆除,整改60.4亩,对违规建设主体单位处以6.8万元罚款。达孜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对超标准占用的6.8亩土地已做恢复,农业设施用地占用10亩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已做补划方案,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现场踏勘论证;才纳净土产业园区百亩连栋温室项目已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按规定进行了供地;堆龙德庆区乃琼岗德林蔬菜种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对园区内15.27亩“大棚房”进行拆除。

三是积极推进2018年度和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土地变更遥感监测图斑3134个,土地总面积53634.2亩。2018年度实际共查处违法用地810宗,土地总面积19629.63亩。2018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矿产遥感疑似违法图斑49个。经核查判定,其中无证开采22个;伪变化19个;合法8个。从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来看,2018年度违法用地与2017年度违法用地同比增长1.61%,主要违法用地为交通运输用地,占2018年度违法用地总面积的76%。2019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第一、二季度土地变更遥感监测图斑249个,土地总面积13948.7亩。2019年度实际共查出违法用地18宗,土地总面积9624.5亩。第三季度无违法图斑。

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重点对矿山、土地、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行业领域是否存在组织、参与涉黑涉恶、涉非涉乱违法犯罪问题,或为涉黑涉恶、非法组织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的行为进行梳理排查和线索摸排,截至目前共办理区自然资源厅和市扫黑办问题线索10件。

五是切实加强土地非法买卖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土地违法情况已全部统计完成。当雄县自然资源局共拆除利用围栏、围墙等非法圈占土地8处,清理土地16786.3平方米,处罚补办手续4处,共处罚金1084226.1元,收缴土地出让金431429.44元。尼木县自然资源局截至目前,共查处了15宗非法买卖和19宗违法建设,目前对12宗违法建设已经整改。 城关区摸底调查4200多起,拆除9万多起。同时开展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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