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拉萨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市自然资源局在充分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出台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已于1月3日向各县(区)、功能园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并实施。
《管理规定》共三章十一条内容。第一章明确规划条件核实释义、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明确申请规划条件核实条件、申请规划条件核实资料、《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编制要求、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程序等具体内容;第三章明确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和规划条件核实原则。《管理规定》附件中还明确了规划条件核实重要环节的材料模板。
《管理规定》作为全区首个地市出台的关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了拉萨市作为首府城市的首位度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规划条件核实相关标准和要求,规范了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流程,特别是在规划条件核实原则中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思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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