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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两违”整治 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发布时间:2024-04-26 12:41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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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两违”整治 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2023年11月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的部署,深刻领会肖友才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拉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严明纪律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在城市风貌管控、违建拆除、“第五立面”管理等方面积极作为,扛牢自然资源部门在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中的职责使命。

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以来我局根据市政设施整治行动专班工作提醒、领导巡察发现反馈、群众反映、日常巡查等10个问题线索迅速组织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督促纳金村村民委员会完成自拆16米围墙,劝导拉萨市城关区市政工程公司沿街两层楼顶加盖棚房自拆违法建筑300平方米。开展批后监管日常巡查工作中引导西郊安居园圣君缘商务宾馆和西藏珠峰毛纺织厂有限公司自拆楼顶加盖活动板房700多平方米。“2·26”聚福茶楼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局认真吸取教训,通过提级巡查督导的方式,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边4条街道沿街建筑进行排查,发现11宗建筑存在顶楼加盖阳光房及简易板房,已按照职责分工交由城关区自然资源局进行查处,目前正按照查处程序进行推进。同时,充分发挥市“两违”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督促指导县(区)、功能园区完成整改967宗,其中拆除809宗,拆除建筑面积86.52万平方米,整改率55.03%。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拆除第五立面建筑234宗,涉及面积122891平方米。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法治观念,明确违法违规的法律后果。严格执法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对疑似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提升监管效能。对于已经发生的“两违”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巩固“两违”现有成效,同时注重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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