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求,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强化探矿权监管,对未履行义务的探矿权展开有力处置,确保勘查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关乎国家资源安全,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提高矿产资源储量、实现增产上储的核心目标,全面加强探矿权监管工作。2024年以来,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履行探矿权人法定义务的告知书》《关于2024年探矿权人未开展勘查工作的公告》,多次电话督促提醒探矿权人开展勘查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探矿权“圈而不探”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激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效能的函》《关于加强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多渠道发力,强化监管力度。
在与各县(区)共同努力下,2024年探矿权人进场率和积极性显著提升。然而,仍有部分矿业权人因自身原因未依法履行勘查义务。对此,秉持严格规范管理原则,近期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请示,对近两年未依法履行勘查义务的15宗探矿权进行处置。对于符合注销条件的探矿权,建议依法予以注销;对存在其他问题暂不符合注销条件的,纳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异常名录,以督促其尽快整改。
此次处置行动是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关键举措,彰显了其严格规范管理探矿权的决心。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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