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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理论学习 强化履职能力——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专题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9-18 12:48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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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强调“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实至名归,必须是稳产高产的良田”。近年来,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不被突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29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为深入理解和把握《办法》的核心要义与精神,我局组织了专题学习活动。

一是深刻认识建立储备区制度是为永久基本农田提供补划来源的重要意义。《办法》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有关规定,明确6类应当优先划入储备区的情形。储备区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的主要补划来源,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划定,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态调整。

二是深刻认识建立优化调整机制是为优化调整工作明确程序要求的重要意义。《办法》要求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优化调整并落实补划,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年度评估调整、报国务院批准的情形、国土空间规划五年中期评估调整及即时纠错7类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调整情形,并分别明确了每种情形的调整补划要求及调整程序。

三是深刻认识完善具体占用规则是为经济发展合理需求提供保障的重要意义。《办法》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管理实践需求,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项目、国务院批准遗址保护项目、纳入相关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战略性矿产开采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提供了明确、严格且具有操作性的规范,其核心在于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兼顾国家发展所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办法》的出台,是耕地保护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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