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由拉萨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的LSZR2025-3号、4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圆满结束。本次挂牌出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版)的通知》(藏政发〔2021〕8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程序规范、组织严密。自挂牌公告发布以来,吸引多家有实力、有口碑的企业咨询及参与,显示出市场对东城区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和投资热情。
经规定时限内的公开竞价,最终,LSZR2025-3号地块以7907.9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零柒万玖仟元整)成交;LSZR2025-4号以37142.0927万元(大写:叁亿柒仟壹佰肆拾贰万零玖佰贰拾柒元整)成交。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后续服务与衔接工作,督促受让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加快推进项目规划建设,确保土地资源高效集约节约利用。
责任编辑:赤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