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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白色宝藏”拉萨积极加强冰川保护

发布时间:2026-07-03 18:23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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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大力推进冰雪资源保护,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一、总体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摸排冰川底数,精准动态监测,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冰川保护工作的通知》,按照《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名录》,对全市11条旅游沿线及重要冰川的空间位置、范围、人类活动、开发管理、旅游线路、游客规模、设施建设情况全面摸底调查摸排,形成了各冰川的范围底图资料。同时聚焦人类活动邻近区域,选取当雄县羊八井镇古仁河口区域冰川作为监测试点,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开展全方位、高精度、时序化动态监测,建成冰川本底数据集,动态掌握冰川面积、边界、运动速度及人类活动影响等关键信息,编制完成《专项监测报告》;会同相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拉萨市冰川监测点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和实地探访,并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对我局拟建冰川监测点建设进行调整、优化,积极申请项目建设资金

(二)开展冰川本体灾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汛前专项调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西藏冰川、冰湖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冰川崩塌、冰湖溃决灾害的调查、监测与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冰川崩塌、冰湖溃决后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局职责,近期联合第三方地勘单位,采用遥感解译、无人机航拍、地面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当雄县尼木县境内冰川开展冰川本体灾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汛前专项调查工作。本次调查重点聚焦冰川附近泥石流沟道,排查沟道水量是否存在异常,进而精准判断冰川消融动态。截至目前,汛前排查工作已完成,现状条件下暂无冰川本体灾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情况。通过走访调查,汛期冰川下游可能会出现水流较大,水流溢出沟道的情况,我们将提醒属地县区注意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

(三)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推动重要冰川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在已批复的《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已明确将冰川保护纳入规划内容专门提出“保护冰川资源”,从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层面落实了冰川系统保护的需要。考虑我市重要冰川主要位于尼木县与当雄县,有序推进拉萨市级及下辖各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动态维护工作,在此次动态维护中已将尼木县、当雄县行政辖区内涉及的一系列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冰川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旨在从规划层面确保重要冰川空间能够得到科学的保护与空间管控。目前,已对两个县动态维护方案进行初步审查,重要冰川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5085平方千米。

(四)完善生态环境空间规划,强化分区管控。积极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的冰川及永久积雪纳入生态空间,实施生态环境优先保护,20211113日发布《拉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环境准入、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025年发布《关于公布拉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函》重点围绕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成果,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更新。目前,全市划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53个,占国土面积的45.61%,其中冰川及永久积雪区已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严格监管。

(五)严格管控冰雪资源开发活动,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管控全市冰雪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活动,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廓琼岗日冰川景区2018年新建观景平台、停车场等旅游设施6700余平方米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20226月停止对廓琼岗日冰川的一切开发建设及营业活动,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暂停营业告示对冰川保护范围内建筑残余废料及旅游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做好景区保护管理和巡查巡护。

(六)加强冰川监管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学习培训将生态环保法规学习成效纳入市县两级法规知识测试范围,合格率达100%印发《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冰川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冰川保护范围,强化常态化巡查检查,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加快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切实筑牢冰川资源安全防线。尼木县、当雄县通过政府官网发布加强冰川保护工作公告2条,在琼穆岗嘎、廓琼岗日等重要冰川设置警示告知牌8块,开展宣传教育4次,配备专门引导员,教育引导游客加强冰川保护。同时,依托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开生态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生态文明进校园、法律进机关等活动,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线上宣传1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品5000余件。推动生态文明题材文艺创作,藏戏《绿色哈达》、歌曲《净土》短视频《文明煨桑》等作品广泛传播

二、细化实施措施

(一)提级审批。按照自治区规定,将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矿产资源勘探、冰川资源开发利用等108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提级审批。

(二)强化执法监管。聚焦冰川周边可能出现的违规建设、非法旅游、垃圾污染等问题,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冰川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强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行刑衔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非冰川保护区域、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冰川周边区域“采砂、采矿、采石、取土、违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处置。

(三)开展冰川调查建立档案。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冰川资源本底调查基础上,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会同气象、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拉萨市辖区内冰川调查,掌握冰川周边区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类活动等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冰川的类型、分布、数量、面积、储量、保护、利用和动态变化等内容的“一冰一档”的档案。

(四)对冰川和冰缘区进行动态监测。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结合自然资源日常变更调查,分季度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定期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冰川面积、长度、末端位置等指标年际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科学判断冰川的退缩与扩张,开展冰川动态遥感监测,形成冰川监测专项报告。

(五)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在常态化开展拉萨市202653区重点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涉及尼木县及当雄县11处冰川开展冰川本体灾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三查”工作(汛前排查3-5月、汛中巡查6-9月、汛后核查10-12月)并按时间节点及时出具专项调查报告,为后续风险管控提供地质灾害基础数据。

(六)加大冰川冰湖宣传力度。以世界地球日、土地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参观自然科学展览、知识宣传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冰川冰湖科普知识,提升公众对冰川、冰湖、雪山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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