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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0 10:43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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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拉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2119号)现对方案制定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加之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国家提出将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在此背景下2020年11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20201218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34号)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要求,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我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拉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十七条,每项重点任务、工作举措都确定了责任单位。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要持续巩固种植业结构调整成果,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做到耕地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特别是青稞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全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自治区下达指标;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5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产量稳定在15万吨(其中青稞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产量达到11万吨)

二是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强调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定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根据时间节点明确政策界限和范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强化对租赁农地的监督管理,对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青稞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三是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特别是青稞安全。要求坚决守住青稞播种面积底线,及时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县到乡,落实到户到田,确保青稞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功能区,不得违规在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在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高项目建设标准、投资标准;优化粮食生产机械化服务,着力补齐青稞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健全防灾减灾体系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力争达85%将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

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各县(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奖补机制,对产粮大县和超额完成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县(区)给予奖励补助;强化考核监督,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彰,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保护耕地、杜绝耕地“非粮化”的氛围。

关联政策文件:拉萨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2119号)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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