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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高效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27 22:56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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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建立现代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提升自然资源监督管理效能,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等改革工作基础,更好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及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藏自然资发〔2024〕64号),2025年5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实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印发了《拉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拉自然资〔2025〕94号),明确在2025-2026年两年时间内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5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破解资源管理难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二、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保障拉萨市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保障资产清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顺利开展,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自然资产清查有序推进。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资产清查工作高效落实。二是加强技术融合创新,充分融合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审批供应等成果,查清资产实物量;在估价、核算等成果基础上,建立内涵统一、全域覆盖的空间化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价格,核算资产价值量;在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土地供应等成果基础上,理清使用权状况。三是统筹推进县区清查,召开培训会议,建立周报制度,开展实地督导,严格把控县(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四是严格把关成果质量,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与检查流程,对市县两级清查数据进行多级质检核查,确保清查成果质量达标。

三、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策略化解资产清查难点痛点问题。

拉萨市本级管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量多,权属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各种资料像“碎片”一样散落在各个部门,部清查技术指南难以满足拉萨清查实际需求。为此,我局创新制定了“能补则补-多方印证-分类处置-问题反馈”的工作模式。一是能补则补,尽最大努力查找历年宗地的所有资料,能补充完善的尽量补充;二是多方印证,让资料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佐证的关系;三是分类处置,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使用权清查技术流程;四是问题反馈,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清晰上报,提出问题解决的意见建议。目前已结合遥感影像、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等初步明确了使用权清查范围,完成了市本级及三个开发园区土地供应台账信息与用地红线的对应挂接。

目前,国有、集体边界范围主要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但该成果的时效性以及权属变化的频繁性使得仅依靠该数据并不能准确划分国有、集体边界范围。为此,我局以城关区为例,通过融合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登记等多源数据积极探索国有、集体边界范围的划分方法,目前已初步明确了城关区国有、集体边界范围。

四、筑牢数据根基,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资产精准管控与高效治理。

一是继续高质量开展市本级资产清查工作,督促各县(区)认真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认真开展各项清查任务,做好各县(区)清查成果质检,确保按时保质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报送我市资产清查数据成果;二是逐步开展补充地籍调查,建设地籍数据“一张图”,通过数据整合建库,稳妥有序化解权属交叉重叠问题,常态化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清查工作,贯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审批、供应等数据,支撑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三是强化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土地储备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将已明确的所有权权属信息以及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登记等环节新明确的所有权权属信息及时更新至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保持其权属信息的现实性和权威性,推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图底数协同管理。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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