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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规 强化落实--《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6-03-12 18:02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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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修订<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拉萨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

《条例》是我区结合高原地域特点、生态保护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于2025年9月25日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学习紧扣《条例》修订核心,在逐条逐款研读原文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新旧条例的主要变化和亮点:一是突出地理信息与国家安全。新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的表述,明确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实行可追溯管理,筑牢地理信息安全防线。二是强化统一监管与规划。明确自治区、地(市)、县(区、市)三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三是更新与丰富基础测绘内涵。将实景三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纳入基础测绘工作范畴,明确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适配新时代基础测绘发展需求。四是优化测绘市场管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强化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规定测绘单位实施测绘项目时,测绘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规范测绘市场从业行为。五是加强地图管理与国家版图意识。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细化了地图审核的规定,夯实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的社会基础。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深刻认识到《条例》是指导西藏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法治标尺”,必须学深悟透,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二是明确了“依法监测、精准服务”的工作方向,需将《条例》要求融入日常业务流程,以法治思维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了底线思维,严守数据安全保密纪律,切实防范测绘成果泄露风险,确保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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