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仁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拉城国用土登023-201-103号的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次仁
2026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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