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是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一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清理整顿矿业权摆在矿政管理的重要位置来抓,努力推动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分类处置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管控要求,对拉萨市域内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台账,并积极对接发证机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采取公告注销、扣减避让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拉萨市域内涉及自然保护地矿业权共23宗,其中探矿权18宗、采矿权5宗,目前已全部完成处置。在新设矿业权时,严把审批关,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含自然保护地)成果数据的衔接,防止设置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含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的矿业权。
二、清理整顿过期矿业权。对长期过期未延续“僵尸”矿业权,加大清理整顿关闭力度,不断优化已设矿业权存量。2023年以来,按照发证权限,注销砂、石、粘土类非金属采矿权6宗,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告注销探矿权23宗、自治区级发证采矿权4宗。同时,严格矿业权许可证有效期管理,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及时下发工作提示,提醒矿业权人尽快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等登记。
三、全力整治“圈而不探”。利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履行探矿权人法定义务的告知书》,督促各探矿权人制定2024年度勘查计划,并按计划进场开展勘查工作。同时,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跟踪调度等方式,全面排查探矿权人进场勘查工作情况,对“圈而不探”的,查明弄清原因,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目前,勘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人正在协调当地群众,陆续进场开展工作。
四、推动解决“占而不采”。全面排查拉萨市域内矿山开采生产情况,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未开采生产矿山,查明弄清原因,因类施策,建立盘活采矿权“一矿一档”台账,实行“点对点”跟踪服务,督促并指导矿山企业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积极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加快完成基建、技改等工作,协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推动尽快形成实际生产力。
五、治理打击违法勘查开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应用遥感影像套合分析、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矿山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及时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探代采、“洗洞”盗采金矿和以整治修复名义违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2023年以来,查处越界开采2起,罚款15万元。
(联系电话:何冰辉19837015221)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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