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职责职能,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拉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一、精心谋划部署,做好工作统筹
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实际,研究制定《拉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明确重点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拉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以及《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采取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团洲垸洞庭湖一线堤防发生决口、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发生垮塌以及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把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自然资源业务管理、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运行等各方面。
三、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编制《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领域必要空间需求,在“建设安全韧性城市”章节,从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优化安全可靠的供排水设施布局、夯实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方面,对水电、燃气、供排水、环卫、自然灾害、消防等提出管控要求,明确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力度,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按照发证管理权限,严格审批采矿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长期过期未延续的,加大清理整顿关闭力度。按照经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加强对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管,及时查处不按批准的开采矿种、开采方式采矿等行为。2024年以来,注销砂、石、粘土类非金属采矿权3宗。
(三)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制定《拉萨市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和防治区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重点防范区域、主要防治措施、具体要求等。严格落实“汛期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联合第三方专业地勘单位开展拉萨市5县3区汛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26处;正在开展汛中巡查,已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39处。
(四)深化“打非治违”。强化自然资源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产安全。2024年以来,查处越界开采4起,没收违法所得17.283993万元、罚款14.382218万元,共计罚没31.666211万元。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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