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拉萨市2021年5县3区地质灾害年度“三查”项目汛后核查工作已完成。各县区联合第三方地勘技术支撑单位对所辖区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汛后核查工作,此次汛后核查工作共核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058处。
其中,城关区核查地质灾害隐患81处(泥石流40处、崩塌34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5处);堆龙德庆区核查地质灾害隐患134处(泥石流102处、崩塌17处、滑坡7处、不稳定斜坡6处、河岸崩塌2处);达孜区核查地质灾害隐患136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8处、崩塌33处、泥石流87处、河岸坍塌2处);墨竹工卡县核查地质灾害隐患161处(泥石流29处、滑坡14处、不稳定斜坡11处、崩塌102处、河岸/库岸坍塌2处、地面塌陷2处);尼木县核查地质灾害隐患139处(泥石流121处、滑坡5处、崩塌13处);曲水县核查地质灾害隐患126处(泥石流106处、滑坡4处、崩塌16处);林周县核查地质灾害隐患88处(泥石流58处、不稳定斜坡20处、崩塌10处);当雄县核查地质灾害隐患193处(泥石流132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20处、崩塌35处、地面沉降1处)。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各县区尽快完成2021年地质灾害年度“三查”成果报告及资料汇交工作。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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