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是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审议通过的第一个关于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的综合性规划,明确了到2035年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部署了9项重大工程(47项具体任务),其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被列入第一个重大工程,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是专项建设规划和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明确的支持范围。为构筑拉萨市生态安全屏障,我市积极申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为保证纳入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储备库,主动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保障地方配套资金和后期管护费用来源做了承诺。
2022年6月,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竞争性评审,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首批入选全国示范工程(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2个工程参与竞争,仅11个工程入选)。示范工程涉及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5个地市,总投资5.67亿元,中央支持资金3亿元,其中拉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2930.3万元,中央奖补资金10715.67万元,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面积504.88公顷,涉及8个县(区),项目包括:堆龙德庆区(G109国道)、雅江干流(曲水段)、城关区(南北山)、尼木玛曲(尼木段)、当雄县羊八井地质公园周边、拉萨河(墨竹工卡段)、拉萨河支流(林周段)、拉萨河(达孜段)8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自治区分三批下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其中第一、第二批9582.61万元已到位。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目前自治区正在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前期设计,为切实发挥好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拉萨市后续一定加强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示范工程,力争做到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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