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经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启用“2000拉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简称“2000拉萨坐标系”)。现公告如下:
一、“2000拉萨坐标系”是拉萨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有严密的转换关系,覆盖拉萨市三区五县城镇开发边界,满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测绘平面基准的需要。
二、2025年1月1日起,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使用“2000拉萨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2000拉萨坐标系”与现行坐标系衔接的过渡期为1年。过渡期内,现有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逐步转换为“2000拉萨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2026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2000拉萨坐标系”,我市原有拉萨市地方坐标系统,以及其他非“2000拉萨坐标系”和非1985国家高程基准,全部停止使用。国家对使用坐标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对“2000拉萨坐标系”及成果依法进行管理、更新和维护,负责全市使用“2000拉萨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拉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负责“2000拉萨坐标系”推行使用的技术支持,以及其空间定位基准体系的维护、应用支持。
特此公告。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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