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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拉公共自然资源挂〔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6-18 17:01
来源: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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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版)的通知》(藏政发〔2021〕8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编号LSZR202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绿地率

LSZR2025-1号

城关区纳金路以南、江苏东路以东

28258平方米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1.5

不大于30%

不高于24

不小于35%

70

(二)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拉自(地)条20250009 (含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一式4份,四者一体方为有效文件为准。

(三)地勘:该宗地位于城关区纳金路以南、江苏东路以东,对于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出让地块所有地上附着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见附件1

(二)本次出让地块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公告、报名、挂牌

(一)公告时间:

2025618日16:30至78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561816:30至202571616:3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提交竞买申请。

2.凡通过上述参与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5618日16:30至716日16:3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上传缴纳保证金凭证,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571617:30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我的投标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4号)挂牌出让活动均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挂牌资料详见挂牌公告及附件,竞买人可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三)挂牌时间:

202578日16:30-71816:30

四、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 价

幅 度

(万元)

LSZR2025-1

28258平方米

22832.7

4567

100/

注: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要求,建设项目地下空间原则上不得突破一层,设计深度控制在6.4米以内。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拉政办发〔2024〕37号),该宗地地下一层出让金单价为237.75元/平方米,总价为671.83万元(该出让价格已包含在起始价内)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定金。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设有保留底价,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

帐  号:25910001040003326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LSZR2025-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五、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解释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10办公室)

联 系 人:次旺曲登 王星入 米玛扎西

联系电话:0891--6816197

附件1

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竞买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及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竞买的决议;

(八)企业(公司)章程;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承诺书;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购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竞买申请书;

(二)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三)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凭证;

(六)竞买承诺书;

(七)购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八)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竞买申请书;

(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的中国香港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国澳门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认证的中国台湾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四)保证金缴纳凭证。申请人缴纳外币保证金的,应在缴纳保证金前先与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托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完成外汇管理的相关手续

(五)购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六)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二)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五)保证金缴纳凭证;

(六)购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联合申请各方(其他组织和境外申请人除外)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报名期内,如联合申请方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不予受理联合申请方的竞买申请;

(八)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申请人竞得该宗地后,拟成立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竞买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和成立时间等内容,并承诺新公司全部由申请人出资。申请人竞得该宗地后,凭工商部门为新公司出具的《出资者(股东)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手续。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姓 名

姓 名

性 别

性 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职 务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身份证( )护照( )

证件号码

身份证( )护照( )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举办的编号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地块挂牌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附件3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企业公司名称

(盖章)

企业公司法人

注册

地址

承诺人姓

性别

住址

本人代表本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

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时间:

附件4

承 诺 书(一)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经过实地踏勘出让地块并认真研读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后,我/我们意按照公开出让文件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接受公开出让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及要求,并承诺如下:

我/我们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附件5

承 诺 书(二)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经过实地踏勘出让地块并认真研读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后,我/我们意按照公开出让文件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接受公开出让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及要求并承诺我/我们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以下行为: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3、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

4、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承 诺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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