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拉巴桑姆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明号藏(2017)拉萨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000048的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拉巴桑姆
202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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