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拉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结合拉萨实际,我局起草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tkjytgzk123@163.com。
附件: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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