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拉萨市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拉萨市生态环境不断退化。市自然资源局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为契机,以矿山修复为抓手,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推进取得新突破。拉萨河流域位于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属雅鲁藏布江五大支流之一,地处西藏自治区中南部,流域面积32471平方公里。2018年10月,拉萨河流域被纳入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重点实施了拉萨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中下游环境综合整治、周边生态保护与修复七大类1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53.9138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9.9874亿元,占目标任务的74.17%。试点项目实施以来,自治区、拉萨市各级党委政府围绕突出问题,推动拉萨河流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取得新突破。
一是“生态优先”的城市开发思路落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科学统筹布局国土空间,强调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高原独有的绿色、生态、环保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二是重点区域生态系统建设取得成效。通过生态恢复、水系治理等措施,湿地独特的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很好保护,城市防洪体系得到完善,城区环境条件得以改善,地下水得到有效补充,水环境保障能力整体提升。其中拉鲁湿地新增水源涵养面积8967亩,目前湿地面积达12.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比1999年保护区成立时扩大了三分之一,湿地现存高等植物37科,黑颈鹤、斑头雁等珍贵濒危鸟类43种,水生野生动物有152种,昆虫101种,菖蒲、西藏蒿草等草本植物332种。三是生态宜居的高原美丽城市初步形成。实施“绿色围城”造林绿化工程,流域新增植被覆盖8962.15亩,山体生态修复面积6985.7亩,城市绿色生态廊道初步形成;完成拉贡公路沿线7700亩沙化山体治理,进一步减轻了沿线山体沙化危害,优化了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完善了区域生态系统。四是形成了全域生态系统保护治理的新格局。加强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72090.39亩,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渠道、田间道路,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提高了流域内耕地地力和土壤质量;开展了华泰龙矿业、巨龙矿业、天仁矿业的土地复垦、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完成4032.997亩矿山生态修复,减少了矿山水土流失,改善了土壤质量,矿山生态系统逐步修复,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取得新成效展。前些年,一些采砂、采石、取土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生态环保意识淡薄,长期以来粗放式发展导致开采区域地形地貌景观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拉萨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建议后,为发挥自然资源管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委、市政府牵头,以属地为主,对全市重要城镇周边、重要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及历史遗留、政策性关闭的63处采砂、采石、取土点(含2处金属矿)进行了深入排查,投入9300余万元推进系列一体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其中16处因征地、城市建设覆盖等无需恢复治理),截至2021年,实际完成47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面积达120.6公顷,修复率达100%,此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拉萨市城关区2处历史遗留无主矿山范围内全面恢复绿化,增加了6.26公顷的天然牧草地,进一步提高了山体植被覆盖率,改善了周边的环境,净化了城市空气,不仅有效缓解了资源矛盾和人地矛盾,也消除了矿区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当地农牧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同样,堆龙德庆区的3处历史遗留无主矿山范围内也全面恢复绿化,实现当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方共赢,持续提升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补齐了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圆满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二是经过4年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拉萨市整体植被覆盖率得到显著提高,曾经坑坑洼洼的采场又重新披上了绿色的青衣,生态环境的源头性保护作用更加凸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得到显著增强,此项工作总体成效甚为显著。
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今后,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着力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中走在前、做表率,以实际行动向党中央、区党委政府和全市各族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环境答卷。
抄送:区自然资源厅、市委督查室、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市纪委、第六纪检组、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四级调研员、局属相关科室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印发
责任编辑:徐琳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