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4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正式启用西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系统的通知》(藏自然资〔2021〕135号)等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3日
意见反馈:1.来信来函(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中路10号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邮编850000)
责任编辑: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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