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萨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藏自然资〔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拉萨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7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中路10号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15办公室。邮编:850000,电话:027-637080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10997959@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最终版: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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